1. 获得展会信息,决定参展后请认真填写报名表(具体请见资料下栽),单位加盖公章后寄至或传真至我中心。
地 址:北京市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街5号
电话/传真:010-64419605 64416187 64421448
电子邮箱:icif@icif.cn
报名截止:2009年9月15日
2. 将参展费电汇至
开户名称:中国化工信息中心
开户银行:工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化信分理处
银行帐号:0200228219020180864
3. 请仔细阅读参展商手册,按要求填写企业资料报表(回执)报送我中心。
报表截止:2009年9月15日
4. 请选择适当广告形式宣传。如需发布广告、携带大型设备参展或需要租用额外道具、用
水用电,请填写申请表报送我中心。(具体请见参展商手册回执2、3、4、7)
广告截止:2009年9月10日
5. 有需要展品运输的企业请仔细阅读本手册中有关展品运输部分,填写《展品运输委托书》,并与运输公司联系相关运输事宜。(填写参展商手册回执6)
6. 上报符合展馆现场以及消防安全的特装展位的效果图、施工电路图。制定展出计划,进行展台设计、装修、制作展板、准备样品、准备宣传册、邀请客户参观。
上报图纸截止日期:2009年9月20日
7. 确定在上海期间生活接待安排,填写宾馆住房预订回执表(参展商手册回执5)传回生活接待组:
全国化工国际展览交流中心
电 话:010-64419378 64420249
传 真:010-64419378
联系人:翟瑞平 刘宏政
截止日期:2009年10月20日
8. 确定展览期间工作人员,将名单传真至我中心,统一制作参展证。
电话截止日期:2009年10月15日 (填写参展商手册回执8)